芭芭拉(Barbara)是北卡羅來納大學體育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的合夥人和協調員。 她在UNC立法學校舉行了次要任命教學立法。 她在大學體育運動以及NCAA治理以及研究生課程中教授法律問題,除了體育,歧視,體育運動,女性以及本科課程中的女性以及體育運動的法律要素外。

觸發運動法的情況是什麼?

我在大學體育管理部門工作,並處理許多法律問題; 該計劃是利用立法學位來促進體育管理職業,但是我卻偏向學者。

在體育立法領域,您的專業領域是什麼?

我的專業知識是在大學田徑運動中 – 大學田徑運動中的所有法律問題 – 重點是性別歧視,標題IX,第七章以及相關的性騷擾,性侵犯,懷孕等。

您所包含的最大的體育立法狀況是什麼?

我不是訴訟人,但是我曾擔任許多大學體育部門以及專業見證人的顧問。 客戶期望對敏感問題的機密性!

成為體育立法教授最有意義的事情是什麼?

學生們! 我喜歡看到燈泡在掌握法律想法並可以應用時打開。 我喜歡的另一個元素是研究 – 您只受到自己缺乏想像力的限制(時間,不足的時間!)。

在學術實踐方面,您是否有教學哲學?

我是一個重要的實用主義者,因此我嘗試在理論與實踐之間取得平衡。

您在秋季,春季和/或夏季教書嗎?

我教秋季,春天和夏季 – 在立法學校,研究生以及本科生。

您使用文字嗎? 如果是這樣,哪一個?

我使用不同的課程使用不同的課程:體育立法以及米滕,戴維斯,史密斯和杜魯的法規(第四版); 娛樂法規以及體育經理(第7版)Cotton&Wolohan(編輯); 體育法,治理以及米滕,戴維斯,史密斯,什羅普郡,奧斯本的法規(第二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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